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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加密監管格局演變:從趨同到多元化的復雜發展
全球加密監管格局:從趨同到分化的復雜演變
近年來,隨着加密資產市場的快速發展,全球各國和地區紛紛出臺相關監管政策,試圖在促進創新與防範風險之間尋求平衡。從美國SEC與加密企業的持續博弈,到歐盟MiCA法案的全面鋪開,再到新興經濟體在創新與風險間的艱難權衡,全球加密監管格局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性與多樣性。
亞洲
中國香港
香港對加密資產採取開放態度,將其視爲"虛擬資產"而非貨幣,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(SFC)監管。2023年修訂《打擊洗錢條例》,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獲得牌照。SFC負責牌照發放,目前已有HashKey和OSL首批獲得牌照,另有超過20家機構正在申請中。持牌交易所被允許服務散戶,比特幣和以太坊ETF已於2024年在香港上市。
中國臺灣
臺灣地區不承認加密貨幣爲貨幣,而是視爲"高度投機的數字虛擬商品"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FSC)已下令本地銀行不得接受比特幣相關服務。2025年3月宣布起草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(VASP)的法律,旨在從基本註冊框架轉向全面的許可制度。
中國大陸
中國大陸全面禁止加密資產的交易和所有相關金融活動。2021年9月,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,全面禁止與虛擬貨幣結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關的服務,並明確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將追究刑事責任。加密貨幣礦場被關閉,且不允許開設新的礦場。
新加坡
新加坡將加密資產視爲"支付工具/商品",2022年頒布《金融服務和市場法》對交易所和穩定幣進行監管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爲加密企業頒發三類牌照:貨幣兌換、標準支付和大型支付機構,目前已有超過20家機構獲得牌照。
韓國
韓國將加密資產視爲"合法資產"但非法定貨幣。實行實名制交易所許可制度,目前已有Upbit、Bithumb等5家主要交易所獲得牌照。《數字資產基本法》(DABA)草案正在推進中,擬要求穩定幣儲備透明化。
日本
日本通過修訂《支付服務法》和《金融工具交易法》,正式承認加密資產爲合法支付手段。金融廳(FSA)負責監管加密市場,目前已有45家持牌機構。日本市場主要由本土交易所如Bitflyer主導。
歐洲
歐盟
歐盟通過《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案》(MiCA)構建了統一的監管框架。MiCA將加密資產定義爲"合法支付工具,但非法定貨幣"。對穩定幣實施嚴格監管,要求1:1法幣錨定和足額儲備。MiCA採用"一地發牌,全域通用"模式,大大簡化了合規流程。
英國
英國將加密資產視爲"個人財產"。《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》(2023)將加密資產納入監管範圍。金融行爲監管局(FCA)負責發放相關牌照。英國市場主要由本土交易所如Bitflyer主導,國際平台通常需通過合資方式進入。
瑞士
瑞士對加密資產採取積極態度,金融市場監管局(FINMA)根據經濟和實際用途對其進行分類。2020年通過《區塊鏈法案》,全面定義了代幣權利。FINMA負責頒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(VASP)牌照。
美洲
美國
美國對加密資產的監管呈現出顯著的州際差異。在聯邦層面,美國國稅局(IRS)將其視爲"財產"。SEC主要依據證券法對代幣進行監管。紐約州設有BitLicense牌照制度。Coinbase、Kraken等主要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在美國合規運營。
阿根廷
阿根廷允許加密貨幣的使用和交易,但不視爲法定貨幣。2024年頒布第27739號法律,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(VASP)納入法律和金融框架。VASP必須在金融監管機構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(CNV)註冊才能提供加密服務。
中東
阿聯酋
阿聯酋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採取積極態度。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(VARA)專門負責虛擬資產監管。阿布扎比全球市場(ADGM)在其金融自由區內擁有全面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。
沙特阿拉伯
沙特阿拉伯對加密貨幣採取審慎態度。銀行系統完全禁止使用加密貨幣,金融機構也被禁止進行加密貨幣交易。沙特阿拉伯貨幣管理局(SAMA)和資本市場管理局(CMA)強調對加密貨幣創新採取"審慎方法"。
非洲
尼日利亞
尼日利亞的加密貨幣監管從最初的限制轉向更爲正式和全面的框架。2023年12月,中央銀行(CBN)解除了對加密貨幣的限制。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負責監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(VASP)。
南非
南非將加密資產正式認定爲金融產品。金融部門行爲監管局(FSCA)是加密服務提供商的主要監管機構。2023年6月啓動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(CASP)的許可程序。
總結
全球加密貨幣監管格局正處於持續演變之中,呈現出趨同與分化並存的態勢。反洗錢(AML)和反恐怖主義融資(CFT)已成爲普遍共識。歐盟MiCA法案正成爲全球參考。然而,各國對加密資產的法律定性仍存在顯著差異。
當前主要挑戰包括跨司法管轄區協調困難、技術發展速度與監管滯後,以及如何平衡創新與風險。未來幾年,全球加密監管將繼續朝着更加成熟和精細化的方向發展,但其復雜性和動態性仍將持續。